招生资讯

关于实施2020年度江西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35号)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20742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提升我省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能力,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31号)文件精神,决定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一直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民生工程,目前已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城乡发展仍然不平衡,普惠性高质量幼儿园缺乏,符合学历标准的幼儿园教师严重不足。为进一步缓解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师资队伍总体水平偏低的难题,通过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培养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为幼儿园在岗职工提供专业能力和学历层次提升机会,有效提升全省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二、报考办法、学制安排和学历待遇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我省在岗幼儿园职工。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

3.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4.在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程序

(1)取得高考报名号:江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名时间为考生在2020年11月10日上午9:00—16日17:00,到相应招考办进行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逾期不补报。

(2)报考院校和专业: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在2020年于2020年11月17—20日规定时间内,选择1所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具体名单见附件),自行登陆学校网站进行填报。

(3)资格审查:院校选择完成后,需在报考院校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到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详细报名办法可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jxeea.cn查询)

2.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学制和毕业文凭

鼓励实施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可实施弹性学习,基本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6年。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学习结束,修满学分,通过毕业考试,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文凭。

学员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

三、保障政策

对于通过专项考试入学就读的在岗幼儿园在岗职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学习时间和薪酬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园校合作,积极推广“园校合作育人”等做法,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支持用人单位自主采取激励措施帮助职工提升学历层次。

四、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将有关政策通过信息公开方式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职工并积极鼓励其报考。

联系人:袁翠松      联系电话:0791-86765157 

附件:

20201021关于实施2020年度江西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的通知.pdf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16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江西教育网|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中国江西网| 九江新闻网
招生电话:0792-2166777,166-0792-0011    传真:0792-2188661    地址:江西省九江国家级出口加工区汇源路8号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九江理工职业学院     备案号:赣ICP备20008398号     赣公网安备: 赣公网安备 360490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