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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民法典如何回应百姓生活热点?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1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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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如慈母 护佑你我他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张程程


  2020年,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即将诞生。第五次编纂努力,历时五年的编纂历程,吸纳广泛的民意参与。


  13718位网民,114574条意见。


  这是民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意见总数。


  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到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从进一步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要求,到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从对胁迫婚姻的撤销,到降低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11万多条意见建议汇聚了公众对这部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利法典的关切。


  从民法总则开始,到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再到“合体”后的民法典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600多人提出的102万多条意见建议。


  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是法治发展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迫切需要一部体现中国特色、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民法典,以满足人民法治需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编纂工作按照先总则、后分编两步走的计划进行。


  2017年3月,民法总则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诞生。随后的两年间,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陆续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019年12月,“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是宪法精神的具体化

  

  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规定了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告诉记者,“甚至在你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胎儿阶段也享有一些权利,比如继承、受遗赠。当你去世之后,名誉权也受法律保护。”


  这部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其中找到依据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在张鸣起看来,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这句话在讲人的珍贵和涉及人的事情的重大,“在这一点上,民法典草案正是以人的发展和人的权利为逻辑起点和设计轴心。”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认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姓“民”,意味着它以民为本,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这是民法典的特色所在,也是民法典立法宗旨和目的所在。可以说,民法典是私权保障的宣言书,其颁布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的到来。


  在历时5年的编纂过程中,有一个曾经引发过持续讨论的话题,那就是人格权是否有必要独立成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把人格权与人身权、财产权并列,强调了人格权的重要地位。


  “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人格权事关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尊严。可以说,所有权利都是以人格权为基本前提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说,将人格权单独入编,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张鸣起认为,民法典编纂坚持立足我国国情,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实际。人格权单独成编,标志着人们从重视物质进入了更加重视精神和尊严的时代,具有非常鲜明的时代标志。


  “作为中国民法典领先世界的一个创举,人格权编闪耀着大大的‘人’字,是中国法治对公民人格权的庄严确认与严格保护,可以被认为是世界人格权保护法治贡献的中国方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说。


让人们生活更有尊严


  2013年,一位南京市民在家中和单位上网浏览相关网站过程中,通过百度网站搜索“减肥”“人工流产”关键字后,发现再进入“500看影视”网站时,就会出现有关减肥、流产的广告。她为此将百度公司告上了法院。这成为我国“Cookie隐私第一案”。


  随着时代进步、技术发展,人们的私人生活边界不断拓宽,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成为难题。频频响起的骚扰电话、花样百出的电信诈骗、无处不在的信息收集……人们不禁期待,是否能有不被打扰的私人生活?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草案进一步完善了隐私权制度。总则编在列举自然人所享有的各项具体人格权时,明确规定了隐私权。在人格权编列举专章作出规定。


  例如,草案第1032条从正面对隐私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列举。确保“私人生活安宁”也成为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


  同时从反面对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作出规定。草案第1033条进一步围绕隐私权的内容,具体列举了各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基本构建了我国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则。


  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与人身财产安全直接相关,其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对此,民法典草案在总则编作出积极回应,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应当依法取得他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在人格权编,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畴,使个人信息保护的定义更加清晰全面。


  除了在人格权编中强化对人格的全面保护,民法典草案还在其他分编中,直面社会热点,回应人民关切,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和安全感。


  “他们是99%的冤枉,我是100%的冤枉。”2000年,重庆高楼掉落一个3斤重的烟灰缸,将一路人砸成八级伤残。法院在争议声中,判决楼上22家住户各赔偿8100余元,共计17.8万元。这是我国首例高空无主坠物连坐赔偿判决。但后来法院以执行困难为由中止了执行,原告至今只收到3名被告不到2万元的赔偿。


  为切实保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侵权责任编草案在现行规定基础上,作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定,明确物业要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同时,有关机关应当及时查清抛物坠物责任人。


  编纂民法典,是在现行民法单行法基础上整合、修改、完善。可能是几个字,或者一个词的增减,一般人可能不会注意,但小变化蕴含着大意义。


  人格权编草案完善性骚扰规定,合同编草案明确提出禁止放高利贷,侵权责任编草案明确网络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编草案进一步明确近亲属范围等,每一个细微的调整都紧扣百姓生活的热点、难点,回应时代之问。


法律的情怀护航美好生活


  与大多数法条在进入民法典时都只有细微的变化不同,民法典草案根据时代发展增添了一些新的制度安排。


  例如,很多人最关心的住有所居。物权编草案针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针对近些年购房意向书造成买房纠纷问题,合同编草案在内容设定上汲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养分,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这说明民法典颁布实施后,购房意向书将会正式被视为预约合同,如果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在城市,还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租房、廉租房等形式实现了安居,但他们的居住权益处于一种短期的不稳定状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为了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物权编草案增加居住权专章,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认为,居住权制度是民法典草案新增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弱势群体住有所居,为老年人以房养老等提供法律保障。


  编纂“百科全书”,难在用法律调整公民的私生活,难在公道人心的法理拿捏。一网友在微博留言:每一条相比整个法典如九牛一毛的单条法规,对我们每个人未来生活的影响都是巨大的。该条微博一经发出,瞬间获得上千点赞。


  部好的民法典,既要回应民众生活的需要,也要体察并护持全社会的价值判断和心理认同。通过对公民民事权利的认可与保护,为整个社会的公正运转积蓄力量。


护佑国家治理现代化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除了着力改善民生,让民众获得更有尊严的生活,民法典草案着力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助力。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占六个分编条文比重最大的合同编草案,注重为新兴业态提供发展机遇。如为了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新增专章规定保理合同,助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张鸣起认为,民法典颁行,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效健全经济秩序、维护交易安全。


  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近十年来,民事案件占法院审理案件总数的86%以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对国家出台民法典的呼声越来越高。可以说,进行民法典编纂既是对呼声的有力回应,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块重要拼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说,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人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民事司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从这个角度看,张鸣起认为,民法典实现了民事法律关系领域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其颁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步骤,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编纂一部民法典,也要有我们自己的特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介绍,民法典草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草案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定了国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等;各篇章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如合同编体现了契约自由、信守契约精神,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体现了对家庭美德的弘扬等。


  同时,民法典草案具有独特的时代特征,回应新发展带来的新法律课题。例如纳入绿色原则,在总则编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要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内容作相应规定;回应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带来的新法律问题等。


  如今,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需求的民法典草案,正在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


  五年磨一剑,让我们共同期待这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典的精彩亮相。LW


刊于《瞭望》2020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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