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指导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原《实施细则》(赣教职成字〔2016〕28号)即行废止。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2月24日
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出口加工区锦绣大道8号 |
传真: | 0792-2188661 |
招生电话: | 0792-2166777,166-0792-0011 |
版权所有: | 九江理工职业学院 |
备案号: | 赣ICP备14004028号-1 |
赣公网安备: | 赣公网安备 36049002000146号 |